食堂团体订餐申请表(2021年11月1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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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李银星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03   动态浏览次数:319

  


  

具体说明:

1.有需要订餐的校内单位请提前3-5个工作日联系食堂管理中心(联系人:缪老师,电话:85220121),并提交加盖公章的《食堂团体订餐申请表》。

2.请如实填写《食堂团体订餐申请表》,确认计划用餐人数、保底用餐人数和用餐标准。保底用餐人数不得少于计划用餐人数的80%,订餐单位需向食堂管理中心支付1000元订金,用餐结束后统一结算。回收的餐券数量大于保底用餐人数的,按实际回收的餐券数量进行结算;回收的餐券数量小于保底用餐人数的,按保底用餐人数进行结算。

3.食堂订餐结算无发票提供,统一使用校内收据。结算方式可选现金或者校内转账。

4.用餐标准:早餐:5元起;午、晚餐15元起。

5.餐券面额最低标准为早餐券5/张,午、晚餐券15/张,订餐单位可根据自身用餐标准来注明餐券金额。餐券不得在食堂小卖部使用,如需要购买饮料,请另附饮料券。

6.对于变更用餐日期、人数、用餐标准或要取消订餐的,应提前一天通知食堂(下午330前),以便食堂及时调整;用餐当天临时取消用餐的,食堂管理中心将按照保底用餐人数总金额的60%收取违约金。

  

  食堂团体订餐申请表20211119.doc